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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执行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
分类:专业范 文辑:每期话题 阅读(5594)  发布日期:2015-05-07  
    新的《食品安全法》被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之际,云南再次发生了导游对游客爆粗口事件。

    深度挖掘发现,云南导游对游客爆粗口虽然令人愤慨,但导游也是受害者。最直接的原因是“低价团”;深层次的原因是监管缺失,竞争无序。有人质问:为什么2013年刚刚出台的《旅游法》却管不住“低价团”?

    新的《旅游法》出台这么久了,也没有好好执行。关于旅游“低价团”现象,自有专家解读。笔者更关心食品。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其处罚下限是2009年《食品安全法》的25倍。因此,把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称作史上最严格的《食品安全法》,说我国是食品安全最严厉的国家,并不为过。

    但是,这么严厉的法律,谁来执行?回答是肯定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进一步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能够履行新《食品安全法》赋予的职责吗?答案应该是沉默。

    2013年中央力推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到了地方,推到今天,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可谓五花八门。有的地方是职能三合一,有的是机构三合一。在职能三合一的地方,出现了工商质监职能划转时把任务、力量捂着,划转结束后基层人员无事做,而新的食药监部门基层无人监管。在机构三合一的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是市场监管局的一个加挂单位,这一加挂,使被称作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起码打掉三分之二的折扣。基层监管机构、人员更是五花八门,有的乡镇街道的机构人员由政府管理,有的由县市区食药监局管理。有的地方,相当比例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员是事业编制,而非公务员身份。更令人不解的是,今年初,国家食药监总局局长悄无声息的被更换,从而使陷入困境的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又蒙上一层迷茫的薄纱。

    而与之配套的下放省级层面工商、质检垂直管理体制的改革却迟迟没有启动;两家垂管与地方管理之间机构配置悬殊问题没有任何的消化性安排。两家垂管体制惯性运行,毫无刹车迹象。

    因此,对于食品安全监管下一步怎么改革,基层人员可以说六神无主。只能是监管一天算一天。由于监管力量、监管计划、监管支持、监管预期等各方面的因素,导致在食品生产经营很多环节,监管处于空白状态。这种状况,非常令人担忧。从目前食品安全总体稳定这一点来看,似乎是食品从业者良心在支撑。但是,这种局面能够支撑多久?谁也不敢打包票!

    显然,靠当前这种局面中的食品监管机构、队伍来执行《食品安全法》,无论是职能三合一,还是机构三合一,总体执法效果并将大打折扣。因此,食品监管领域的“低价团”——问题食品可能卷土重来,并非危言耸听。

    与旅游行业“低价团”导致“爆粗口”问题不同的是,食品安全出了问题,并非是闹剧,而是悲剧。

    食品安全人命关天,事关民族的体魄。谁也不会答应食品安全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绝对不能在食品安全上上演悲剧!

    杜绝这种事件发生,防控这种局面出现,唯有痛下决心,快刀斩乱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改革体制。以最快的速度,使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职能到位。食品安全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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