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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SC分类表中将馒头包子分类于糕点不利于食品安全科学监管
分类:专业范 文辑:执法监管 阅读(12409)  发布日期:2016-02-02  
    刚看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随便浏览下,看到关于糕点的:

    “2401 热加工糕点 5.其他类[发酵面制品(馒头、花卷、包子、豆包、饺子、发糕、馅饼、其他)、油炸面制品(油条、油饼、炸糕、其他)、非发酵面米制品(窝头、烙饼、其他)、其他]”

    个人认为这个分类存在很大的问题。

    首先从实际经历说起吧。我曾经碰到过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预包装馒头、包子,产品执行标准是GBT 20977这等奇葩的的案例。原因是什么?就是在生产许可时,将这些食品申证单元放入了糕点之中。怎么造成的呢?厂家对馒头包子进行申证时,问馒头包子放在什么单元?答糕点。那这些食品应该执行什么标准?答你们自己看着办。既然申证单元在糕点,那么执行GBT 20977 也就无可厚非了。那么馒头包子中可使用什么添加剂?GB 2760——糕点,结果悲剧了!

    从食品安全风险的角度来分析吧。

    1,食品本身对人的安全风险来自于什么?一是食品中含有什么,二是摄入的量。食品中各种污染物、致病菌、农兽残、食品添加剂都可以带来安全风险,但又跟摄入量有很大关系。在大毒理学中一句名言:毒性来源于剂量。就是说我们日常看来毒性很大的东西如氰化钾,只有剂量足够低也不会让人任何中毒;而看似没毒的东西如食盐,您吃一两斤下去看看?

    2,在我大北方地区人的日常三餐中,面制品是绝对主食,特别是乡下,基本一日三餐都是馒头、烙饼等。这个摄入量是很大的。而糕点,是零食,偶尔吃点而已,我们一天能吃多少?别说每天都吃,可能一个月也吃不了多少次。所以,从摄入量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来看,各种主食面制品绝对不能和糕点混为一谈。

    3,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对主食面米制品和糕点的要求是有很大的不同的。细细研读GB 2760,2762,2763等就能看出来。举个例子,含铝的添加剂,如硫酸铝钾在馒头中就是不允许使用,而糕点中就可以使用,这是因为糕点人们吃得少,但馒头吃得多,要知道,铝吃多了会增加患老年痴呆的风险。。。。特别是食品添加剂这块,面米制品中可以使用种类很少,但糕点中可使用的种类就很多,原因,你懂的。

    4,在许可分类中,虽然强调了“发酵面制品、油炸面制品、非发酵面米制品”,但这些产品入在糕点的大类下面,会给食品企业、基层监管部门带来极大的误解。那么馒头,在申请许可证时是否是糕点?执行GBT 20977是否合规?执行GBT 20977的馒头检出了铝残留、甜蜜素该如何定性?

    5,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下,馒头当然不是糕点,是熟制粮食制品,发酵面制品,它当然不能执行GBT 20977的标准。有人问了,我就是按糕点来做的啊,为什么不能执行GBT 20977呢?真如果这样那么请将产品改一个名,不要叫馒头,例如叫发面糕什么的。别以为真执行GBT 20977就可以按糕点来了,例如假如按糕点可使用范围使用了添加剂硫酸铝钾,却有可能被处以重罚!别怪食药局把馒头放在了糕点许可分类中,也别怨食药局允许馒头包子执行GBT 20977,他们会说这是企业主体责任!

    6. 所以说食药总局这个做法会带来很多混乱(当然追溯起是质监局造成的)。真不知他们是懒政还是真不懂?也许食药总局他们自己能弄清楚这个区别,但带给厂家的信息呢?各省、市的食品许可中心呢?他们的知识层面不一定能很好的区分。

    7.现代社会节奏越来越快,主食工业化越来越明显。为了更科学的监管,所以建议生产许可类别单独设立一食品类别:主食面米制品。

备注:本文已经对原文稍作修改。
原文措词偏激烈,欢迎查看食品论坛原贴参与讨论:馒头,在大北方地区人看来是主食,但国家食药局叫你回家吃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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