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 | 食品有意思 
设为首页
《食品安全法》是《食品标签法》吗?
分类:专业范 文辑:执法监管 阅读(1438)  发布日期:2015-10-15  
    从老食安法开始到现在新食安法实施,期间关于标签问题的争论从未停止。争论焦点无非是所谓的标签瑕疵是否“违反食品安全标准”、是否需要“十倍赔偿”。一方观点是标签瑕疵无关乎食品安全,企业仅需改正,执法机关不应处罚,而另一方观点是标签瑕疵违反了食品安全标准,应该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罚,并且应该给予10倍赔偿。
    俗话说得好,旁观者清。至于谁主张责令改正,谁要求处罚和赔偿,我想当事人心知肚明,旁观者更是洞若观火。对食品而言,在不进行质量检测的情况下,检查包装标签是唯一可以发现错误的捷径。正是这一缘由,职业打假人,当然也要尊重人家的意思,还是叫职业维权人吧,最喜欢在标签上找问题。往往是几毛钱的投入,获得几百元的收益,当然了,新食安法实施后,最少的收益也是1000元了。这个利润之高,我还是劝那些炒股的人还是投入到食品职业维权的行列中吧!股市有风险,可是食品职业维权往往是只赚不赔的哦!
    一直以来我都不明白,为什么卫计委要把GB7718、GB28050定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当然卫计委会有自己的说法,我等屁民眼界低、层次低,辩不过卫计委,但是kJ的这个k的大小写对食品安全有何影响呢?如果细心人仔细观察研究的话,现在很多的食品安全标准难道不是以前很多的食品卫生标准脱胎而来吗?笔者把这个只能称之为“脱胎”,而不是“换骨”,国家花了大把的钱,换来的就是这样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至于到现在,企业是要执行质量标准,还是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管是食药总局还是卫计委,没有一个给出明确的说法。这样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还有什么意义呢?
    新食安法对标签瑕疵有了明确规定,那就是责令改正,拒不改正,2000元以下罚款。当然,如何判断这个瑕疵还需要地方人大立法,或者是食药总局给出一个指导意见,方便基层的操作。以免给所谓的职业维权人留下口舌。
    什么是食品安全,我想大家都应该很明白,就是与“安全”有关。一直以来,很多同志把“不合格”、“不规范”与“不安全”对等起来。白酒的酒精度不合格,是质量问题,和食品安全有关吗?对于kJ这样进口的洋货,这种计量单位,国人的确不是那么的熟悉和了解,一个大小写和食品安全有关吗?除非是有人把这个包装袋给吃掉。
    《食品安全法》不是《食品标签法》,如果还有人在标签瑕疵上纠结的话,建议他们集体维权,建议人大出台《食品标签法》,好好满足他们的愿望!

本文为“食话实说”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出处,商业使用请联系本网站编辑部。

所属文辑
作者其他文章

热门文辑

更多

推荐区